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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交易风险控制指引(广州交易平台中心官网)

2024-09-28

广州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

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,加强宏观调控,稳定粮食市场,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等部门《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广州市综合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是本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领导机构,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。

第一条 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,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,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,加强宏观调控,稳定粮食市场,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,由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规章制度,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。(2)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财务管理行为,做好财务记账,保证基金的安全。